法学基础理论,又称“法学理论”、“法的一般理论”。是指中国自1980年以后使用的关于法的一般理论的学科、教科书和课程的名称。建国以后直至50年代后期,法律院系的法的基本理论课程学习苏联模式,称作“国家和法的理论”,1980年以后改为“法学基础理论”,其学科的内容和体系也有了很大变化,主要研究法的一般理论问题,而国家问题专门由政治学研究。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体系中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的导论性的基础理论学科,对其它具体法学学科具有方法论性质的指导意义。
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就业前景分析:
法学理论专业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研究对象,该专业侧重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能力,训练学生敏捷、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屋建瓴的思想意识,使其胜任法律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相关工作。从社会需要来看,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生就业面较其他法学学科较为宽泛。
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就业方向:
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前景非常广泛,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做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的律师,或者做高校法学教师,或者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该专业的学生其就业方向及其行业的转换也大多数都是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