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2023-04-14 17:41:28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的整体要求,2023 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为线下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300分,英语≥45分,政治≥45分,专业≥180分。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各专业按照不低于150%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原则如下:

  1.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 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

  3. 按考生总分在所报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专业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四)复试时间

  我所将于4月初启动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

  (五)缴费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请考生近期以报考时所用手机号注册“钉钉”软件。录取工作启动后,研究所将向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发出加入组织邀请,请考生在3小时内接受组织邀请,务必保持钉钉在线和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按时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审核合格方准予复试。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

  1.在“钉钉”组织内接到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复试费。

  2.钉钉智能填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详见文后附件 1。

  考生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可进行复试。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研究所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诚信复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相关诚信复试的内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所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

  (七)复试考核

  1.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复试考核以随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的形式进行。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考核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具有拟录取资格。

  3.心理测试:在复试前由复试秘书组织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应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核阶段考生提交盖章扫描版《思想政治情况表》即可,复试时补交纸质版。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时间

  复试调剂工作于4月初进行,开放调剂时间一次持续不低于12个小时,生源不足时多次开放。请考生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他调剂志愿。志愿锁定 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政策

  依据教育部复试调剂基本原则接受调剂。

  (三)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执行差额复试,硕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50%。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专业的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 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

  6. 可否报考调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为主。

  (五)调剂复试程序

  1. 接收所有硕士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调剂名额及接受调剂。

  2.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英语、政治、专业依次排序)及5年内CET-6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有意愿调剂考生关注我所余额开放信息,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时在系统提交材料。

  4. 每位调剂考生一次只能选报我所一个专业,多报者视为所有调剂志愿无效。

  四、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计划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及格,总成绩合格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3.体检

  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信息公开

  1. 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2. 4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10-89509299/9222

  联系人:贾老师/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5:00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教育处或相关部门反映。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纪检监察办公室:010-89509239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010-8283745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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