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以下专业可接收部分调剂生,具体信息以我校各专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调剂工作办法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考生复试有关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均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4月16日,后期我校将陆续公布分院系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方案,请调剂考生持续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我校各招生院(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通过复试的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我校将不予解锁。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已接收其他招生单位或其他专业“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调剂复试录取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下一位复试合格考生。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