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介绍
特殊教育是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对象进行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人、听障人(聋人)、弱智儿童教育以及问题儿童教育所纳入的特殊教育范围,并从经济投资、科学研究、师资和设备等方面支持这类教育。各国实施这类教育的机构一般有:盲人学校、聋人学校、肢残和畸形儿童学校、语言障碍儿童训练中心、森林学校、疗养学校、特殊学校、低能儿学校、工读学校、儿童感化院,以及附设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级。
2、考试科目
特殊教育考研初试考四门:政治、英语、教育综合、科目四。其中政治、英语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教育综合为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代码,各院校自主命题科目,科目四为院校自设科目代码、考试内容科目。科目四考试科目通常特殊教育学。
3、就业方向
特殊教育就业方向主要为特殊儿童进行教育。
4、考研难度
特殊教育就业比局限,需要非常强大的爱心与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开设院校较少,考试难度较低。